紫金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 首宗黑恶势力“保护伞”案开审
○本报讯记者王永红通讯员王雪萍近日,紫金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敬梓镇冯坑村原护林员充当“保护伞”一案,该案是紫金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移送司法机关的第一案,也是该县纪委监委受理的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第一案。县林业系统110多人到法院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据检方指控,被告人廖某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敬梓镇冯坑村护林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7万元,为他人盗采稀土提供便利,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庭审持续了2个多小时,被告人现场认罪。
据悉,自2018年5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紫金县纪委监委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形成县、镇纪委上下联动、主动落实监督责任的局面;坚持内部联动、严查快处。启动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派出4个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深入4个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为期一周的“点穴式”专项巡察,巡察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6条。同时,加强与县扫黑办、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部门联系,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结果反馈机制,查处了2宗涉黑涉恶案件,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县纪委监委查处“保护伞”5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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