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区党员评星定级量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 拟对党员进行评星定级考核

河源日报 2019-01-16 07:43

○本报讯记者何海华特约记者黄赟记者近日从源城区委组织部获悉,源城区近日公布了《源城区党员评星定级量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拟决定在全区开展党员评星定级活动,以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规范化建设,规范新形势下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切实增强党员的“四个意识”,强化使命担当,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不断推动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据介绍,《办法》的评定标准为党员评星定级结合每年年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开展一次。以党员评星定级考核表的评分结果作为党员评星定级的依据,设置五个星级。五星党员:总分≥90分;四星党员:80分≤总分<90分;三星党员:70分≤总分<80分;二星党员:60分≤总分<70分;一星党员:总分<60分。党员定级一般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对应得五星为优秀,四星为良好,三星为合格,二星为基本合格,一星为不合格党员。

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将全区党员分为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农村党员、社区党员、“两新”组织党员、学校党员、国有企业党员等6个领域,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考评,结合各领域实际制定党员评星定级考核表。其中,村、社区“两委”当中的党员干部由各镇(街道)统一进行党员评星定级,不在原党支部进行评定。

党员量化评分主要包括基本分值(100分)和加分项两个部分。其中,基本分值主要包括组织生活、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先锋模范五大方面的内容,具体的评分标准根据各领域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被评为不同星级的党员将会有什么区别呢?《办法》提出,将按“奖先罚后”的原则进行区别对待。被评定为五星优秀的党员,区委组织部将进行表彰,统一发放五星证书和奖牌,每人给予500元奖励,各级党组织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配套奖励;各级党组织每年“七一”表彰对象原则上须在“评星定级”评选出的五星优秀党员中产生;评定为五星的优秀党员还可优先推荐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及享受符合条件的其他优惠扶持政策。被评定为四星良好的党员,由党支部对其进行通报表扬,激励其向五星党员靠拢。被评定为三星合格的党员,由党支部结合其平时表现对其进行鼓励,帮助其进一步提升思想觉悟以及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评定为二星基本合格的党员,由党支部对其进行教育谈心谈话,切实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要求加以改进,认真填报《告诫谈心谈话记录表》备案。被评定为一星不合格的党员,由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向其发放《党员告诫通知书》,指派专人对其进行教育帮带,建立告诫登记台账,针对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限期改正,时间为一年。对改正期满经党支部考核合格的,下发《解除告诫通知书》。对改正期满仍不符合党员条件的,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形成决议,上报上级党(工)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分;对改正期满坚持不改且影响恶劣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经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后,上报上级党(工)委予以党内除名。

据悉,《办法》目前仍在征求意见,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群众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1月22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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