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打击县城规划区违法建设 一占地302平方米违法建筑被拆除
○本报讯记者陈小玲1月8日,龙川县城规划区土地规划联合执法协调办联合老隆镇、县住建局、县公安局等部门,依法对老隆镇莲南村内占地面积302平方米的违法建筑物予以强制拆除。
据悉,当事人陈某某等人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5年7月在老隆镇莲南村擅自进行挖山建设,并占用规划红线内部分土地,建成一层占地面积302平方米的违法建筑物。鉴于当事人违法建设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现对该违法建筑物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县城规划区土地规划联合执法协调办负责人表示,坚决贯彻落实打击县城规划区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动员会精神,加强巡查监管,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大力打击违建、抢建行为,遏制违法建筑行为,进一步规范县区用地秩序,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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