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2018年12月26日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16日至18日在河源市区召开。会议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七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大会发言;
四、列席河源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听取和讨论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
五、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提案法制委员会关于七届三次会议期间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书面);
六、表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来的优秀提案;
七、选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
八、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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