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检察院专题学习贯彻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意见 依法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
○本报讯记者欧阳瓒通讯员陈漫秀近日,市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省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座谈会精神,并研究具体落实措施。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抓好省检察院提出的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落实工作,充分发挥检察部门职能作用,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省检察院提出的13条具体指导意见,严格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执法司法标准,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注重在办案中审查发现和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犯罪,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市检察机关要做到严格执法、文明司法,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依法惩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
新闻推荐
市政协召开七届十次常委会会议政协河源市七届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16日至18日召开
○本报讯记者刘烨华昨日,市政协主席张丽萍主持召开政协河源市七届十次常委会会议,会议决定,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三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