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学《条例》、明党纪,勇担当、作表率”活动 树牢标杆意识 激发使命担当
○本报讯通讯员袁粤琳日前,龙川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学《条例》、明党纪,勇担当、作表率”活动,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树牢标杆意识,激发使命担当,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据悉,这次活动分带头学习贯彻、开展监督检查两个阶段进行,为期一个月,重点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上级相关指示精神。在带头学习贯彻阶段,采用传达学习、精学深研和对照检查等模式,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上级相关指示精神,强化思想,树牢标杆意识,激发使命担当;要求对《条例》要原原本本学、逐条逐款学、新旧对比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同时,按照“五个摆进去”要求,对照《条例》,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深入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以规范言行、促进工作,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在开展监督检查阶段,龙川县纪委监委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采用抽查、座谈调研等形式检验学习效果,并要求县委巡察组组长、各镇纪委书记、各室主任以及各派驻纪检组组长撰写心得体会。通过学习,让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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