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暂停办理业务的通告
源公积[2018]11号
各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有关要求,确保河源市在2019年2月底前完成“双贯标”工作,源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从2019年1月12日至2月19日进行业务数据移植和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在源城区上线调试工作,届时我中心和业务承办银行(工行源城支行、农商行景江支行、建行永和路支行)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2日至2月19日,暂停办理源城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贷款(包括贷款受理、贷款审批和贷款发放)业务及资金支付结算业务,2月20日起恢复办理。
二、自2019年1月12日至2月19日,暂停源城区公积金贷款扣款还贷业务(若1月12日及以后银行发生扣款还贷业务的,自行将暂时退回职工)。在此期间内不计算个人逾期罚息,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公积金中心将于系统上线后恢复扣款还贷,并对停办业务期间未划扣的公积金贷款本息进行补扣。能正常足额补扣的,不属于贷款逾期,不会产生罚息和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三、源城区缴存职工按规定可以在2019年2月19日办理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可提前至2019年1月11日前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四、请需要办理缴存、提取、转移、贷款等业务的缴存单位和职工,合理安排办理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11日,尽快到我中心和业务承办银行办理相关业务,1月11日及之前已办理提取审批的,请于1月11日到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柜台办理提取转账业务。
以上事项,敬请相互转告。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中心资金管理股,联系电话:0762-3311155、2202608。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源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18日
新闻推荐
▲源城区东埔街道办事处永安社区。位于城乡接合部的十五区安置点,原来的菜地改造成了小区公园,供居民休闲健身。本报记者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