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对县直单位进行工作评议 6单位被评为“满意单位”
○本报讯通讯员郑荣新12月12日,龙川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3次会议,对县司法局等6个县直单位进行工作评议。
评议会分别听取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林业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的履职情况报告,同时分别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小组对各受评单位的调研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对6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经过严格测评,6个被评议单位均获评“满意单位”。
会议指出,开展工作评议是县人大常委会落实监督法,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形式,也是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敢担当、谋发展、争作为的高度,虚心接受工作评议中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要坚持问题导向,既全面整改,又突出重点,特别是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转型发展最迫切的重点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各评议调研组要继续加强督促检查,持续跟踪问效,推进评议意见得到解决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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