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县委开展中小学少先队标志标识规范检查督导 规范少先队建设培养优秀接班人
○本报讯通讯员戴双喜近日,共青团龙川县委员会贯彻落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的文件精神,以老隆镇第三小学大队建设为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示范点,全面铺开中小学少先队标志标识的规范检查督导,规范少先队建设,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升旗的时候要向国旗敬礼,不能让国旗掉在地上,因为这是一个国家的象征;红领巾不能随便乱踩踏乱涂画,在学校应当戴好红领巾……”有关佩戴红领巾、爱护国旗方面的知识,在老隆镇第三小学全面普及,学生们对国旗、红领巾所代表的意义及规范使用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和了解。
团县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中小学少先队标志标识的规范检查督导,旨在规范少先队建设,进一步增强学校及少先队的管理,把全县少先队员凝聚在党的周围,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树立远大理想,形成坚定信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党输送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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