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出台扫黑除恶举报线索核查处理结果反馈制度 举报人可对案件进展进行跟踪了解

河源日报 2018-11-23 07:38

○本报讯记者谭绍丁日前,连平县扫黑除恶办率先在全市出台《连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举报线索核查处理结果反馈制度》,严格落实问题线索甄别、核查、处理、反馈“4个100%”的要求,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据介绍,出台反馈制度,旨在方便举报人对举报线索的调查处理进展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反馈的内容主要包括举报问题的办理情况、调查处理结果、征询举报人的意见等;可采取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反馈,如县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需要当面向举报人反馈的,由县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相关人员或单位进行当面反馈,对于多人多次举报的,可通过召开座谈会形式进行反馈。

根据反馈制度,各承办单位要在1个月内将涉恶涉乱举报线索调查清楚并办结,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可适当延长,但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对办结的线索经县扫黑除恶办审核后,一般由承办单位反馈给举报人,或视情况由县扫黑除恶办反馈。反馈制度还对举报材料和举报人身份的保密性作出了相关规定。

连平县政法委负责人表示,扫黑除恶举报线索核查处理结果反馈制度的制定和出台,既保障了举报人的知情权,也可以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案件核查和处理,确保问题真正得到解决,进一步增强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同时,县有关部门还可以在反馈过程中,进一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果,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坚定全县人民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信心。

16日,连平县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反馈制度出台后的首次反馈会,向隆街镇镇南村部分村民代表专题反馈该村村民罗某发违法侵占村集体、经济合作社集体和村民土地进行经营开发案件(详见本报10月30日7版)的查处结果。记者从反馈会上了解到,目前该案已得到圆满处理,村民代表都表示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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