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法院成功执结一宗买卖合同纠纷案 当事人送牌匾点赞

河源日报 2018-11-23 07:38

○本报讯记者刘烨华通讯员林积渠刘芷君日前,申请执行人俞某专程来连平法院执行局,送上“办案神速,为民服务”的牌匾,对该院成功执结其与刘某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表示衷心感谢。

据悉,2015年起,刘某在俞某经营的屠宰场批发猪肉对外销售,但只支付了部分款项。2017年9月30日,双方结算,刘某仍欠俞某56142元。俞某多次催促还款未果后,诉至连平法院,连平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刘某支付原告俞某货款56142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连平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发出执行令和报告财产令,并多次找刘某做思想工作,析理释法,但刘某态度消极,一再拖延执行。

今年国庆期间,连平法院拉响开展“南粤执行风暴”大行动警笛,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采取了强制拘留措施。拘留后,连平法院干警再次耐心充分地释明法律,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履行义务,终于使刘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其家属也来到法院和申请执行人俞某协商。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双方当即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终于化干戈为玉帛。被执行人刘某一次性偿还2万元,剩余款项每月月底归还2000元给申请执行人俞某直至货款还清。至此,这起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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