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积极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 柳城一起矿山污染案已办理完毕
○本报讯记者曾俊霖通讯员黄佑添张勇波近日,记者从东源县环保局了解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柳城镇一起矿山污染案已经办理完毕。
今年6月17日,河源市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第13批交办案件,反映东源县柳城镇赤江村因矿山开采造成环境污染。接到交办案件后,东源县立即组织人员前往调查核实。经调查,该举报为部分属实,位于该村的嶂面山矿山及南玻矿山存在水土保持不到位及复绿不到位现象,对环境产生了一定影响。6月19日,东源县有关部门对东源县嶂面山矿业有限公司和河源南玻矿业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两企业在2个月内补种好树苗,按要求复绿到位,并对已造成水土流失的区域采取修建挡土墙、开挖排水沟等水保措施。目前,两企业均已按要求作出整改。
东源县柳城镇人大主席钟蓝锦表示,将继续加强监管巡查,确保不发生水土流失;继续加大力度整治扬尘污染,要求企业经常开展清洁卫生,确保厂区卫生环境干净整洁。
据悉,近年来,河源市加大对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的排查力度,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全力整改到位,着力解决河源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动河源市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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