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凶狗咬伤环卫工人其主人只愿付疫苗费法律人士表示,动物致人损伤,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河源日报 2018-11-15 07:38

○本报讯记者苏勇军11月14日,被恶犬咬伤大腿的河源市东江保洁公司环卫工人韩师傅已经逐渐恢复,开始上班了。但是,该公司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狗咬伤韩师傅后,狗主人仅付了打疫苗的钱,其他补助、营养费一分钱都没给。

恶犬扑向环卫工人

据介绍,10月26日10时许,韩师傅驾驶三轮摩托车在市区东升路上门收集垃圾,经过六巷38号房时,屋里面的一只宠物狗就从后面向他扑来,随后咬住了他的右腿,大腿处一下就出现了几个咬痕,裤子也被渗出来的血染透。

“我当时都懵了,半天无法动弹。”韩师傅说,他做环卫工人有几年时间了,这栋房子里的狗经常咬伤人,所以他很防备这家人养的狗。可没想到,当天这只狗还是从后面将他咬伤,这是他第二次被这家人养的狗咬伤。韩师傅告诉记者,现在该栋房子后面的垃圾他都不敢上门收了,怕再被这户人家的狗咬伤。随后,韩师傅在保洁公司负责人的陪同下到附近医院就医。

狗主人不处理恶犬

“医药费是给了,恶犬怎么办?”附近一居民黄女士介绍,这户人家养了十几年的狗,咬伤了多人,她上次路过他家门口时就差点被狗咬伤,幸亏狗扑过来时咬到了她口袋里的手机。她说,今年上半年,有一个东埔中心小学的学生,放学路过这里时被咬伤。每次狗伤人,屋主就只出治疗费。但是无论出多少费用,屋主就是不愿意将家里几只狗进行妥善处理。

六巷附近多位居民均表示,这栋房子主人养的3只狗经常“惹祸”。其中一位居民说道:“我前段时间送孩子上学,狗就从后面扑过来想咬我。我马上拿起旁边扫把赶它走。”后来她向狗主人反映情况,对方反而说:“咬到你没有,咬到了就过来拿钱,没咬到别在这里吭声。”

“每次一咬人,他们也会出打疫苗的钱。”另一居民表示,每次出现此类事件,想让狗主人上门道歉或者处理恶犬基本不可能。

律师:主人应担责

记者随后联系东升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户人家的狗伤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之前接到附近居民好几次投诉。10月26日,得知环卫工人再次被咬伤后,居委会工作人员找到狗主人,并要对方圈养好自家的狗。当时狗主人承诺会在近段时间处理,可是至今仍未有下文。居委会也会对狗伤人事件继续跟踪解决。

管辖东升社区的东埔派出所民警表示,此事属于民事纠纷,他们会为双方调解,但无法对咬人的狗进行处置。

也有居民表示:恶狗伤人主要是其主人没有管理好,这条巷子里也有其他居民养狗,但没见狗到处咬人。

广东天穗(河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邹光彬介绍说,根据《民法》和《侵权责任法》规定,动物致人损伤,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记者了解到,不少居民表示,希望养狗者文明饲养,更希望有关部门能进行监督管理,尽快出台相关条例,规范养犬行为和犬类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市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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