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侦破的首宗涉黑团伙案宣判 主犯李谢军一审被判20年
○本报讯记者刘烨华通讯员黄质旭昨日下午,东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东源黄村李谢军涉黑一案。17名被告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至20年不等,并处罚金,其中4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主犯李谢军被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等共9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2年。
东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起,被告人李谢军为牟取非法利益,在东源黄村地区称霸一方,伙同他人招收“马仔”,通过各种“不成文规矩”笼络和控制、豢养组织成员,租用一栋房屋供成员聚集、居住以及存放砍刀等作案工具。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开设赌场、在赌场内高利放贷、强索债务、敲诈勒索、强行赊账聚敛了大量财物,为其犯罪组织成员提供经济报酬、生活补贴、吃喝玩乐等消费花销。
多年来,李谢军等17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黄村镇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给当地群众形成极强的心理威慑,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教育、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本案也是自今年初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河源市公安机关侦破的第一宗涉黑团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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