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开展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行动 叫停不合理加价行为
○本报讯记者刘昕通讯员廖明哲昨日上午,河源市召开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会议,进一步解读中央、省相关政策内容,开展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行动,打通降价“最后一公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目前,电网企业正全面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退还已向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5820.98万元。
据了解,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除居民用户以外的转供电主要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今年,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目前广东省的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环节存在不合理加价现象,为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
据悉,今年4月1日、5月1日、7月1日,广东三次降低了全省的一般工商业电价,合计每度电降了8.19分钱,为有效落实降价政策,规范电网企业垄断性服务收费,市发改局要求,电网企业提供输配电及相关服务发生的费用,通过输配电价回收,不得以其他名义变相收取费用,同时,严格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
针对转供电区域内的商户、小微企业对降低电价获得感不强的问题,市发改局要求,电网企业对具备改造为一户一表条件的电力用户,尽快实现直接供电;产业园区内电网可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或改制为增量配电网。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的,转供电主体应将今年已实施的降价措施全部等额传导给终端用户。转供电主体应按公布的目录销售电价向转供企业及租户收费。公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可通过租金、物业费等方式解决,不得通过加收电费方式解决。
据介绍,以上要求自今年11月1日起实施。对于居民合表用户及居民出租屋涉及的电价政策,仍按原广东省物价局电价相关规定执行。此外,电网企业还应全面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目前,河源市电网企业退还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清退5820.98万元,共2679户,清退率99.5%。
相关企业和个人可通过价格举报电话、供电服务热线95598、网上投诉等渠道举报违规行为。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对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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