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定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为切实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按照《河源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院经研究决定,将通过公开摇珠的方式选定两家律师事务所参与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定的律师事务所将根据《河源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参与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和代理的日常工作。本院将根据相关规定,向选定的每家律师事务所每年支付3万元工作经费。具体的事项将在选定后订立合同阶段进行协商决定。
二、参选的律师事务所必须入选河源市司法局及河源市律师协会成立的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律师事务所库,且入库律师人数必须达到9人以上。
三、本院将组织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通过公开摇珠的方式最终选定两家律师事务所参与该项工作。有意参与该项工作的律师事务所,请于公告期内(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2日)向本院立案二庭报名。
联系人:陈漩0762-3827090
特此公告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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