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能作用 在调解中普及法律 在普法中为民解忧

河源日报 2018-09-30 06:32

■2017年6月26日,东源县举行禁毒日万人宣誓活动。本报记者 冯晓铭 摄■今年7月10日,东源县在广州大学附属东江中学举行首个青少年模拟法庭揭幕仪式暨庭审观摩活动。(资料图片)■2017年12月29日,东源县举行首部普法微电影《跟读生》首映仪式。(资料图片)■今年8月26日,东源举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会。(资料图片)3年来,东源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矛盾纠纷3779件,调解成功3703件,调解成功率达98%,涉及当事人13715名。这一系列成效,源自多年来东源县坚持“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做好调解”的工作思路。

近年来,东源县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能作用,结合“七五”普法工作宗旨,深入学习“枫桥经验”,推行“五老一顾问”辅助工作法调解新模式,创建“青少年模拟法庭”,充分利用各方人力资源组建普法宣传小分队,成功构建起上下贯彻、左右协调、多方参与、联合互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调解纠纷总量与质量“双提升”、矛盾纠纷“零死角”“零激化”“零库存”目标的同时,取得了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干部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观念不断增强,社会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的良好局面。

全县推行“五老一顾问”:

在调解中普及法律知识

因为生活中“厚此薄彼”的小事,自2016年10月起,东源县仙塘镇红光村村民何某与丈夫老高一直吵吵闹闹,矛盾接连不断,何某三天两头到村委会诉苦,要求离婚。

为了尽快解决何某的烦恼,村干部请来了村里的调解员和村法律顾问,希望解开何某的“心结”。

接待何某的调解员正是当地老长辈潘衍辉。记者了解到,东源县司法局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在全县推行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五老一顾问”辅助工作法。

“五老一顾问”调解模式,一方面是发挥乡贤等传统调解优势,聘请老党员、老政法干部、老退伍军人、老教师、老长辈参与调解工作;另一方面是充分发挥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选聘律师担任人民调解员,将传统的情理调解与专业调解结合起来,攻坚克难,啃掉“硬骨头”。

先说情再说法

情法结合解民忧

潘衍辉是村里的“五老”调解员之一,他非常了解何某的情况。听完何某的诉求后,潘衍辉以长辈的身份开导她:“老高虽为上门女婿,但他白天打工晚上骑摩托车搭客,为这个家付出了很多。你没经济来源,想离婚自己带女儿,而且要求分割老高用自己积蓄建的房子,对老高不公平。”

在长辈的耐心劝导下,何某想离婚的念头渐渐松动后,法律顾问再介入。通过“五老一顾问”机制,村里又联系了驻村法律顾问赖国华,让他介入何某的离婚调解案。

“如果你们俩不能把对方的孩子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女对待,这个家早晚要散。”赖国华用自身经历“以案说法”:“我的岳父母也是重组家庭,可是因为我岳父对我妻子很好,所以我妻子很敬重她的继父,生活其乐融融。”

说完情理,再说法理。赖国华从法律的层面解释房屋分割和孩子抚养的问题。就这样,赖国华情理法理结合帮何某分析其面临的问题,还像心理辅导员似的时不时开导对方。经过长时间的调解,何某与老高终于和好如初。

村民纠纷成功调解

百姓法律意识增强

东源县司法局局长李振球介绍说,在全县推广的“五老一顾问”调解模式,取得了良好的调解效果和社会效应。以红光村为例,3年来,该村成功调解30余宗案件,确保了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更避免了“民转刑”案件发生,实现刑事犯罪案件3年“零发生”。

不仅是矛盾纠纷成功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村民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也不断增强。何某说,之前根本不了解婚姻法,通过此次调解,她对婚姻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

在调解何某的家庭纠纷过程中,赖国华不仅成功化解了他们的矛盾,还向他们传授了婚姻法律知识。

记者了解到,“五老一顾问”调解队伍成员除了调解职责外,还有法治宣传、维稳信息报送和协助政府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协调化解和突发性事件处置职责。

“五老一顾问”调解模式,正是东源县司法局坚持“在调解中普法,也在普法中做好调解工作”这一工作思路的体现。早在2014年,东源县司法局就开始探索这一工作思路,并于“七五”普法期间在全县推广。今年7月3日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在河源市召开全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打造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会议,东源县的“五老一顾问”调解模式成为广东省村(居)人民调解和行业调解的取经对象。

创建“青少年模拟法庭”:在普法中做好人民调解

今年7月10日,东源县首个“青少年模拟法庭”(广附东江中学的青少年模拟法庭)建成投入使用。

当天上午,东源县司法局联合法院、检察院、律师在首个“青少年模拟法庭”审理一宗真实涉毒案件。除200余名师生现场旁听外,东江中学4000余名师生则通过校园网络在各班级收看了庭审实况。

这是东源县开展的“禁毒教育进课堂”系列禁毒活动之一。多年来,东源县一直致力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探索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普法教育形式,其中“青少年模拟法庭”便是创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一项有益尝试,更是新时代探索社会治理创新、加强青少年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

青少年学生通过观摩真实案件的审理和日常参与模拟案件的演示,亲身感受法律的公平正义,感悟法律的威严,从而进一步树立法律权威,增强崇尚法律意识,达到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目的。

除了“禁毒教育进课堂”,近年来东源县全面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设置法治文化长廊、禁毒教育展区,每年赠阅《法制日报》12000余份到班级,为在校学生提供最新的、丰富的法治文化知识。同时,东源县司法局还联合多个部门深入全县各中小学开展普法讲座、禁毒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消防安全、夏季防溺水讲座等系列宣传活动320多场次,受教育师生20万人次。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实现全县在校学生连续7年“违法犯罪率为零”和“吸毒为零”。

“禁毒教育进课堂”仅是东源县普法工作的亮点之一。近年来,东源县努力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建立普法专业化的以案释法普法机制,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在校法律专业教师、心理咨询师加入“普法宣讲团”,组成普法小分队,以法律法规为主要宣传内容,并结合社会热点,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活动,建立了东源“法律七进”宣传教育活动长效机制。

同时,东源县还成立了“南粤春雨”普法志愿者队伍,并利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平台,将村(社区)法律顾问与普法工作紧密结合,通过采取“普调结合、以虚促实、以虚坐实”的方法,使群众更容易接受、消化,拓宽普法受众面,做到普法先行,增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

开启精准普法模式:普法紧扣中心工作

除了创新普法宣传工作举措,东源县还严格落实党中央工作部署,让党中央重要决策和部署在地方落地见效。

为了深入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推动重点对象、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压实各单位普法宣传教育的主体责任,今年8月东源举办了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将东源县人民法院、东源县教育局、东源县人社局、东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源供电局列为首批履职报告评议单位。经过专家评议团的评议,5个被评议对象成绩都达到90分以上的优秀等次。

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是推动东源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后,东源县将每年定期组织评议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除了推动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外,还将推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责任。

落实党中央工作部署的同时,东源开启精准普法模式,不仅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热点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而且将普法宣传与扫黑除恶、信访化解、环境保护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让普法先行,清除阻力,助力全县经济发展。

近年来,东源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基层重大矛盾纠纷处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先后参与柳城上坝村和下坝村换届扰乱选举事件、仙塘徐洞村扰乱选举案、涧头大往村村民阻碍自来水工程建设问题、康禾非法开采地下矿产资源案的化解工作,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在法治框架下解决问题,确保基层民主建设、民生惠民工程顺利开展。

同时,东源县司法局充分利用村(社区)法律顾问、基层司法所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资源,以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为重要抓手,以村(社区)“两委”干部为重点,结合村(社区)委换届选举、助力创文、乡村振兴等活动,大力开展涉选举、涉农、涉土地、涉扫黑除恶、涉环保和森林防火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推动普法宣传向基层延伸,提高基层自治组织人员运用法治思维管理基层事务的能力。

据统计,2017年,东源县125个村(社区)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018年,在原有基础上再申报106个村(社区),力争2018年全县80%以上村(社区)完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目标。

不仅如此,今年5月东源县司法局还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这是继2015年东源县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之后,再次荣获国家级荣誉。

本报记者田红秀李成东特约记者李远来黄廷首通讯员冯敏黄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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