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能作用 在调解中普及法律 在普法中为民解忧
近年来,东源县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能作用,结合“七五”普法工作宗旨,深入学习“枫桥经验”,推行“五老一顾问”辅助工作法调解新模式,创建“青少年模拟法庭”,充分利用各方人力资源组建普法宣传小分队,成功构建起上下贯彻、左右协调、多方参与、联合互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调解纠纷总量与质量“双提升”、矛盾纠纷“零死角”“零激化”“零库存”目标的同时,取得了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干部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观念不断增强,社会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的良好局面。
全县推行“五老一顾问”:
在调解中普及法律知识
因为生活中“厚此薄彼”的小事,自2016年10月起,东源县仙塘镇红光村村民何某与丈夫老高一直吵吵闹闹,矛盾接连不断,何某三天两头到村委会诉苦,要求离婚。
为了尽快解决何某的烦恼,村干部请来了村里的调解员和村法律顾问,希望解开何某的“心结”。
接待何某的调解员正是当地老长辈潘衍辉。记者了解到,东源县司法局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在全县推行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五老一顾问”辅助工作法。
“五老一顾问”调解模式,一方面是发挥乡贤等传统调解优势,聘请老党员、老政法干部、老退伍军人、老教师、老长辈参与调解工作;另一方面是充分发挥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选聘律师担任人民调解员,将传统的情理调解与专业调解结合起来,攻坚克难,啃掉“硬骨头”。
先说情再说法
情法结合解民忧
潘衍辉是村里的“五老”调解员之一,他非常了解何某的情况。听完何某的诉求后,潘衍辉以长辈的身份开导她:“老高虽为上门女婿,但他白天打工晚上骑摩托车搭客,为这个家付出了很多。你没经济来源,想离婚自己带女儿,而且要求分割老高用自己积蓄建的房子,对老高不公平。”
在长辈的耐心劝导下,何某想离婚的念头渐渐松动后,法律顾问再介入。通过“五老一顾问”机制,村里又联系了驻村法律顾问赖国华,让他介入何某的离婚调解案。
“如果你们俩不能把对方的孩子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女对待,这个家早晚要散。”赖国华用自身经历“以案说法”:“我的岳父母也是重组家庭,可是因为我岳父对我妻子很好,所以我妻子很敬重她的继父,生活其乐融融。”
说完情理,再说法理。赖国华从法律的层面解释房屋分割和孩子抚养的问题。就这样,赖国华情理法理结合帮何某分析其面临的问题,还像心理辅导员似的时不时开导对方。经过长时间的调解,何某与老高终于和好如初。
村民纠纷成功调解
百姓法律意识增强
东源县司法局局长李振球介绍说,在全县推广的“五老一顾问”调解模式,取得了良好的调解效果和社会效应。以红光村为例,3年来,该村成功调解30余宗案件,确保了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更避免了“民转刑”案件发生,实现刑事犯罪案件3年“零发生”。
不仅是矛盾纠纷成功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村民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也不断增强。何某说,之前根本不了解婚姻法,通过此次调解,她对婚姻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
在调解何某的家庭纠纷过程中,赖国华不仅成功化解了他们的矛盾,还向他们传授了婚姻法律知识。
记者了解到,“五老一顾问”调解队伍成员除了调解职责外,还有法治宣传、维稳信息报送和协助政府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协调化解和突发性事件处置职责。
“五老一顾问”调解模式,正是东源县司法局坚持“在调解中普法,也在普法中做好调解工作”这一工作思路的体现。早在2014年,东源县司法局就开始探索这一工作思路,并于“七五”普法期间在全县推广。今年7月3日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在河源市召开全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打造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会议,东源县的“五老一顾问”调解模式成为广东省村(居)人民调解和行业调解的取经对象。
创建“青少年模拟法庭”:在普法中做好人民调解
今年7月10日,东源县首个“青少年模拟法庭”(广附东江中学的青少年模拟法庭)建成投入使用。
当天上午,东源县司法局联合法院、检察院、律师在首个“青少年模拟法庭”审理一宗真实涉毒案件。除200余名师生现场旁听外,东江中学4000余名师生则通过校园网络在各班级收看了庭审实况。
这是东源县开展的“禁毒教育进课堂”系列禁毒活动之一。多年来,东源县一直致力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探索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普法教育形式,其中“青少年模拟法庭”便是创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一项有益尝试,更是新时代探索社会治理创新、加强青少年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
青少年学生通过观摩真实案件的审理和日常参与模拟案件的演示,亲身感受法律的公平正义,感悟法律的威严,从而进一步树立法律权威,增强崇尚法律意识,达到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目的。
除了“禁毒教育进课堂”,近年来东源县全面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设置法治文化长廊、禁毒教育展区,每年赠阅《法制日报》12000余份到班级,为在校学生提供最新的、丰富的法治文化知识。同时,东源县司法局还联合多个部门深入全县各中小学开展普法讲座、禁毒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消防安全、夏季防溺水讲座等系列宣传活动320多场次,受教育师生20万人次。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实现全县在校学生连续7年“违法犯罪率为零”和“吸毒为零”。
“禁毒教育进课堂”仅是东源县普法工作的亮点之一。近年来,东源县努力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建立普法专业化的以案释法普法机制,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在校法律专业教师、心理咨询师加入“普法宣讲团”,组成普法小分队,以法律法规为主要宣传内容,并结合社会热点,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活动,建立了东源“法律七进”宣传教育活动长效机制。
同时,东源县还成立了“南粤春雨”普法志愿者队伍,并利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平台,将村(社区)法律顾问与普法工作紧密结合,通过采取“普调结合、以虚促实、以虚坐实”的方法,使群众更容易接受、消化,拓宽普法受众面,做到普法先行,增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
开启精准普法模式:普法紧扣中心工作
除了创新普法宣传工作举措,东源县还严格落实党中央工作部署,让党中央重要决策和部署在地方落地见效。
为了深入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推动重点对象、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压实各单位普法宣传教育的主体责任,今年8月东源举办了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将东源县人民法院、东源县教育局、东源县人社局、东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源供电局列为首批履职报告评议单位。经过专家评议团的评议,5个被评议对象成绩都达到90分以上的优秀等次。
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是推动东源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后,东源县将每年定期组织评议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除了推动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外,还将推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责任。
落实党中央工作部署的同时,东源开启精准普法模式,不仅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热点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而且将普法宣传与扫黑除恶、信访化解、环境保护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让普法先行,清除阻力,助力全县经济发展。
近年来,东源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基层重大矛盾纠纷处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先后参与柳城上坝村和下坝村换届扰乱选举事件、仙塘徐洞村扰乱选举案、涧头大往村村民阻碍自来水工程建设问题、康禾非法开采地下矿产资源案的化解工作,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在法治框架下解决问题,确保基层民主建设、民生惠民工程顺利开展。
同时,东源县司法局充分利用村(社区)法律顾问、基层司法所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资源,以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为重要抓手,以村(社区)“两委”干部为重点,结合村(社区)委换届选举、助力创文、乡村振兴等活动,大力开展涉选举、涉农、涉土地、涉扫黑除恶、涉环保和森林防火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推动普法宣传向基层延伸,提高基层自治组织人员运用法治思维管理基层事务的能力。
据统计,2017年,东源县125个村(社区)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018年,在原有基础上再申报106个村(社区),力争2018年全县80%以上村(社区)完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目标。
不仅如此,今年5月东源县司法局还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这是继2015年东源县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之后,再次荣获国家级荣誉。
本报记者田红秀李成东特约记者李远来黄廷首通讯员冯敏黄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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