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田废债开展农民运动组建革命武装 四甲:龙川县红色革命中心
红色小村:曾是龙川革命的中心
龙川四甲是一个具有悠久红色革命传统的地区。
早在1925年2月初,随着国民革命军的第一次东征,四甲地区便兴起了农民运动。同年10月,中国共产党在龙川佗城成立了龙川特别支部,领导龙川的农民运动。
1926年,四甲先后成立了村农会和龙川四甲分区农会,成为龙川组织最健全、革命氛围最浓厚的地区之一。1927年4月12日,中共龙川特委、县农会、县农民赤卫队的主要骨干,从当时的龙川县城佗城转移到四甲,使四甲成为整个龙川县的红色革命中心。
1927年12月,受中央农运部派遣,革命先驱黄克将革命的火种带回四甲,开展农民运动,并在四甲村上印地带成立龙川县第一个苏维埃政府,打响龙川工农革命第一枪。
黄克回到家乡四甲后,重新组建了中共龙川特别支部和龙川县农会。1928年3月6日,龙川县工农代表大会在四甲上印寨顶召开,龙川县苏维埃政府正式宣告成立,黄克当选龙川县苏维埃政府主席。
黄克是龙川县佗城镇四甲村人,早年受进步思想熏陶,从事青年运动。1924年,黄克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央农运特派员,并被选送到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参加第二期学习培训。
在黄克的影响下,不少四甲民众走上了革命道路,罗高便是其中一位。
在龙川县苏维埃政府成立的同时,东江工农革命军第一军也宣告成立。刘琴西被任命为东江工农革命军第一军军长,黄克任总指挥,第一军迅速发展成一支拥有400余人的农民革命武装队伍。
1928年3月10日,黄克率领该军攻打鹤市圩镇,缴获警察所枪支10余支,没收地主财物一批,分给当地的贫苦农民。由于派往五华县的联络员遭敌方杀害,致使攻占鹤市的革命军孤立无援,后被当局和当地民团、地主武装800余人包围,黄克率部突围,退回四甲。随后,龙川、河源、五华的国民党军对四甲进行清剿。3月24日,黄克等在前往紫金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工作的归途中被捕,4月11日被敌人在龙川佗城南门杀害。这便是有名的“鹤市暴动”。
龙川最早土改的地方之一
“亲家你去那里来?”
“亻厓去农会开会来。”
“开会讲计麦介事?”
“你想听真坐下来,
上屋地主作古怪,
亻厓等穷人爱起来,
大家团结斗垮佢,
分田废债闹翻身。”
这支民歌,解放战争时期曾传唱于原河源县河东地区,现被《东江革命历史诗歌选集》(丘启文供稿,李楚编纂)收录。
龙川的土改分田工作,在闽粤赣边的五兴龙苏区如龙川大塘肚苏区等是最早的。早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这些地区就开始土改分田,提出“打土豪分田地”的口号,实行无代价没收地主财产、土地、祠堂、社寺、神会、公尝等地产,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贫苦农民耕种。1929年3月,在中共东江特委巡视员刘琴西的亲自主持下,在大塘肚长塘面召开五兴龙县工农兵代表大会,有80多名代表参加,正式成立“闽粤赣边五兴龙县苏维埃政府”,大塘肚乡迅速实行土地革命,开展土改分田试点工作,仅用了一个月时间,大塘肚乡农协会就完成了土改分田任务。是年冬,当局出兵扫荡五兴龙苏区,地主返乡,农民分得的土地得而复失(《龙川文史》第22辑)。
1928年冬至1933年,除回龙大塘肚外,龙川的赤光新田,佗城四甲三印,鹤市欧江、宦境、芝野,通衢葛滕、儒南、田心屯,麻布岗阁前,细坳黄麻布,上坪茶活、青化等村,先后开展抗租抗债、减租减息和打土豪、分田地斗争。
不断壮大的红色武装
1942年春,有地主侵吞了农民80多石谷子。这还得了?中共地下党很快组织领导四甲农民开展反对地主侵吞农民粮食的斗争,通过发动群众,开展合理合法的斗争,使这80石谷子如数归还农民,对此,群众扬眉吐气。四甲年轻的村民罗高主动向地下党组织提出申请,要求参加共产党。因“粤北事件”发生,党组织活动暂时停止,直到1944年10月,恢复活动的四甲党组织才吸收他入党。
由于四甲苏区军民经过了革命战争的洗礼,群众基础好,对共产党感情深。1944年冬,在后东特委指示下,四甲率先恢复了党组织活动。罗高如愿以偿地入了党,他的两个弟弟也在他的教育下参加了革命。罗家成了革命联络点。
1947年3月,九连工委在河源黄村召开恢复武装斗争会议。四甲党员黄平、黄辉等参加。会后成立了由黄平、刘冠领导的飞鹏武工队,活动于龙(川)河(源)边境和四甲一带。罗高发动青年参加民兵组织,使四甲民兵队伍不断壮大。
飞鹏队配合东江人民抗征队在龙河边境活动,解决河东部队经济给养问题,开展减租减息、锄奸反霸、镇压豪绅地主革命活动,推翻了国民党在四甲的基层政权保甲制,恢复和发展村农会、民兵和妇女会等组织。
同年4月6日,罗高带领民兵配合东江人民抗征队,在“里子塘”伏击龙川县国民党自卫总队的一个中队,全歼敌人,缴获枪弹一大批。4月13日,罗高组织民兵,配合东江人民抗征队,在坪田夜袭并全俘国民党龙川县自卫总队另一个中队,缴获各种武器一大批。
废除保甲制,摧毁国民党基层政权
1947年冬,九连地区的武装斗争迅速发展,武装队伍也日益壮大,不少乡村得到解放,建立了人民政权。1947年11月,四甲所属的8个自然村全部恢复了村农会,相继成立了全副武装的各村民兵常备队,共约200人,积极开展游击武装斗争。
为保卫土改分田废债成果,1948年3月6日,废除了国民党在四甲的乡、保、甲制度,成立了解放区瑶亨乡农民协会,一切权力归乡农会。同时成立了乡民兵常备大队,村相继成立了村农会和常备民兵中队。罗高被选为叶布村村长。自此,保甲制在四甲再也行不通了。
保甲制可追溯到宋代王安石变法时实行的保甲制度。《中国社会经济统计百科全书》上介绍,自清世祖入关,就颁有编置户口牌甲的命令。具体办法是州县城乡十户立一牌长,十牌立一甲长,十甲立一保长。户给印牌,将户内丁口姓名注于牌上,如丁口外出,就注明去处;来人注明来处。保甲制下的户籍统计,则是以“口”为主,目的是弄清人口的消长变动情况。
在民国,保甲制与治安密切相关。1931年,河源县长何弼卿呈具的《河源县行政计划书》中说:“保甲为地方要政,无论何处,俱能实行,均著成效。盖警队之设,只足以防御盗匪,维持现状,欲弭患于无形,图治安于久远,非实行保甲,无以臻此。查保甲之制,十家联保,易于纠察,为匪者严治之,庇匪者连坐之,使人人有所警惕,不敢为匪、庇匪,内奸既清,外匪无由侵入,自治之基,莫善于是。”
因此,推翻了保甲制后,国民党当局认为四甲一带的“治安”便会愈加“不靖”。国民党龙川当局对四甲废除保甲制的做法十分恼火,两次派县自卫中队进入四甲游击区,但在连坑村均遭四甲民兵阻击。
兵进不去,送粮的人总能进四甲吧?1947年4月4日,县长朱华、参议长黄蔚文、自卫总队长黄道仁扬言:“时值春荒,近日将到四甲发放救济粮。”四甲党组织将此情况立即向上级汇报。九连工委决定,由书记严尚民率东江人民抗征队主力,在四甲飞鹏武工队配合下,于梨子塘伏击县自卫总队。
6日上午,徐洪率县自卫中队进剿四甲。敌军一进入梨子塘伏击圈,负责瞭望的黄辉,以挥动草帽为信号,严尚民下令拉响地雷,顿时枪声四起。埋伏于两边山上的游击队员冲下山来,前堵后截打击敌人。经半小时激烈战斗,毙敌11人,俘敌30余人;缴步枪40多支,子弹一批。
九连工委恢复武装斗争后就首战告捷,极大地振奋了游击区军民志气,鼓舞了斗志。
遭此失败后,7月中旬,龙川当局施以“调虎离山”之计,令龙川自卫总队与地方联防队约800人进攻毗邻四甲的河源黄村河东总部,四甲游击武装奉命支援伏击。
这时,龙川国民党兵力乘虚进剿四甲,抓获一批革命青年,关押于四甲中心小学,进行严刑逼供,最后将陈文学、陈文泉、陈仁章押往佗城梅村杀害。
9月中旬,在民兵配合下,飞鹏武工队在河源乐村伏击进犯四甲的河源自卫中队,毙2人,俘30余人,缴枪30多支,子弹2000多发。接着,四甲民兵常备队袭击乐村地主,收缴其钱粮,大获全胜。
“让土地回家”
自1947年7月起,中国人民解放军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反攻,10月10日由总部发表政治宣言:《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宣言提出了“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的口号;同年9月13日,中共全国土地会议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于10月10日由中共中央公布。《土地法大纲》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九连工委在自己的电台里收到了这两个重要的“双十文件”,根据两个文件精神,九连工委决定,在和平、龙川、河源等地,选择条件较成熟、群众基础好的乡村建立游击根据地,进行土地改革。
四甲村的党员觉悟很高,12月下旬,四甲党支部主动派孙志到河东总部请示九连工委,要求在四甲开展土地改革。根据大革命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打下的革命坚实基础和党员、群众的意愿,九连工委决定在四甲地区进行土地改革。
随即,四甲成立分田废债委员会,孙志任主任,副主任为陈崇祺、戴文达、罗伟、黄瑞,顾问为陈济平,委员罗高、邹兴、黄日强。他们以《土地法大纲》提出当地分田废债总原则:以村为单位,将总面积按人平均分配;在具体做法上,以各户原耕田为基础,进行抽坑(田)补土段(田)、抽远补近、抽肥补瘦。废债,指的是财主借给穷人的债权,自宣布之日起一律作废。
1948年二三月间,经三榜定案分得土地后,四甲各村都自发地举行“土地回家”庆祝活动,敲锣打鼓放鞭炮,非常热闹。
分田废债行动进行得十分迅速,各村7天时间就完成了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任务,依各村实际情况按人均8分至1亩左右(唯当时没有评划阶级,待1952年龙川土改复查时,按“查漏补缺”办法评划)分配给穷人。
这期间,除四甲进行土地改革分田废债外,还有黄石的杉木坑、义都的猴岭及紫乐乡的船亨和宦境等地,进行了减租减息、惩治恶霸与土豪劣绅农民运动。
3月上旬,河东分工委特派员刘波,在四甲中心小学主持召开群众大会,宣布“分田废债结束,以前所立田契、借据一律作废,如有人反抗,当反攻倒算论处”;同时号召农民一手拿枪,一手拿锄,保卫胜利果实。
实行分田废债后,四甲人民更加紧密地配合川南地区游击武装队伍开展斗争活动。不顾艰险去了解敌情,或到圩镇上为游击队购买生活日用品和药物,或当向导、帮助看管俘虏、收公粮等,四甲成为川南地区游击武装斗争可靠的大后方。
1948年至1952年,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属于农民所有。1953年至1955年,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土地所有权属私人(土地入股分红),使用权为集体;1956年至1958年9月,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均为集体;1958年10月至1979年夏,为人民公社时期,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均为集体(农场、大队、生产队);1979年冬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至今,土地所有权属集体,使用权则为承包户。
本文参考资料:《东江英烈传》(第三辑)、《中国共产党龙川县地方史》(第一卷)、《中共龙川党史大事记新民主主义时期》、《佗城镇志》(2005年)
文/图本报记者凌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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