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起,河源市全面试点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河源日报 2018-07-21 08:34

○本报讯记者张平通讯员王德明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河源市作为全省试点改革城市之一,从7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试点改革,符合条件的企业不用再办理名称预先核准,自主取名后直接申请设立登记。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是河源市企业名称核准制度的重要改革,是纵深推进河源市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也是提高河源市开办企业便利度、打造与珠三角同等水平的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后,除依法应当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或者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以通过广东省红盾信息网和广东省网上服务大厅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自主申报企业名称。也就是说,这类申请人可以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自主拟定名称,直接在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上对其填报的名称进行查询比对,符合规则的可以在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申请,免去了名称预先核准环节,省去了企业来回跑动的麻烦,缩短了企业开办时间,有力提升了河源市开办企业便利化服务水平。

据了解,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适用于河源市范围内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含分支机构)。申报成功的企业名称保留期限为30天,在保留期限满前未办理企业登记的,可申请延长保留期一次,延长期限为30天。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自主申报企业名称,应当遵循自愿申报、自主选择、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欺骗、误导公众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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