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将在全市开展道路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市区限行区禁止重型柴油车通行

河源日报 2018-07-04 17:13

○本报讯记者欧阳瓒通讯员马玉刚为全面巩固提升河源市环境空气质量,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印发《关于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方案》提出,将在市区永和路以南、河源大道以东、中山大道至珠河桥、滨江大道以西,迎客大道以北限行区内所有道路设置重型柴油车限行标志,禁止重型柴油车及冒黑烟车等污染空气车通行;限行时间为每天7:00至20:00,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扣3分处理。

《方案》要求,要加强路面管控,加大道路检查力度和巡逻力度,重点抓拍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对不采取密闭措施运输物料、渣土、垃圾等,造成物料遗撒外漏、尘土飞扬的运输车将予以查处。同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联合环保部门开展上路执法检查,查处尾气排放不达标、冒黑烟、没取得环保合格标志的机动车。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严查违反规定、在限行区行驶的运输车和没取得环保合格标志的车,并到工地周边道路,加强对扬尘车辆的管理。交警部门希望广大市民配合交警部门的执法行动,保护河源市道路交通环境。若广大市民发现重型柴油车、扬尘车等污染环境车在市区道路行驶,可拨打110进行举报,交警部门将立即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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