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

河源日报 2018-07-04 17:13

根据深圳第一亚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物业公司”)与河源市新东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岸物业公司”)在2018年6月15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华南城·十里东岸业主拖欠亚太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费本金及相应的滞纳金,于2018年6月1日起转让给新东岸物业公司。请欠缴物业管理费的业主将该款项直接支付给新东岸物业公司。

特此通知

深圳第一亚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河源市新东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8日

新闻推荐

丁红都参观纪念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河源市美术作品展并与河源市文艺工作者代表座谈 文艺工作者要投身河源发展的主战场

○本报讯记者董伟伟昨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红都到市美术馆参观纪念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河源市美术作品展,并与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