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并用强制执行 解决相邻权纠纷案
申请执行人刘某业等人与被执行人刘某林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刘某林家的房屋瓦檐伸至申请执行人刘某业祖屋上方,下雨天会将雨水排到其祖屋,造成安全隐患,2017年3月,和平县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决刘某林自行截除自家房屋左边墙向外伸出的屋檐。判决生效后,刘某林拒不履行截除屋檐的义务,刘某业等人于2017年10月向和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到申请后,和平县法院向被执行人刘某林发出执行通知书,限令其限期自行截除其房屋左边墙向外伸出的瓦檐,但刘某林逾期拒不履行义务,和平县法院将刘某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依法实施强制执行。
和平县法院执行干警及东水镇综治办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于当天上午10时到达执行现场,当时被执行人刘某林不在家且房屋内无人居住。经传唤,刘某林于11时返回家中,在工作人员耐心劝说下开门配合执行,截除工作在半小时内迅速执行完毕。
至此,这起执行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申请执行人刘某业等人的正当权益得到保障,老赖的拒绝执行行为受到惩戒,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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