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 防控工作的补充通告(第15号)

增城日报 2021-06-04 10:15

为进一步细化落实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在13号通告基础上,特补充通告如下。

一、荔湾区中南街全域(7平方公里0.83万人)、全市所有感染者居住和工作的37个疫点及周边区域(详见附件1):严格居家,足不出户,执行封闭管理(管理措施详见附件2)。

二、荔湾区白鹤洞街、冲口街、海龙街、东漖街,海珠区瑞宝街南洲名苑、沙园街中海橡园小区,番禺区洛浦街锦绣半岛东区除封闭管理区之外区域,以及感染者活动过的重点场所周边区域执行封控管理(管理措施详见附件3),人员只进不出,严禁聚集。

三、荔湾区石围塘街、茶滘街、东沙街、花地街辖区,执行严格的健康管理,非必要不外出,实行住家、单位“两点一线”闭环管理(管理措施详见附件4)。

四、全市除以上区域:执行13号通告第三点的防控措施外,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进入餐饮、娱乐场所、室内文化体育场馆、各类市场、商场等场所需亮码。

五、全市所有区域,一旦发现新增阳性感染者,立即参照第一点执行。

以上各区域管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降级、解除。

封闭管理及封控管理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做好物资保障、健康服务、人文关怀等工作,充分发挥“三人小组”工作机制作用,确保居民生活平稳有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6月1日

注:附件1.广州市新冠疫情封闭管理区域、2.广州市新冠疫情社区(村)封闭管理措施、3.广州市新冠疫情社区(村)封控管理措施、4.广州市新冠疫情社区(村)闭环管理措施见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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