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多家物业公司建议:电动车管理“堵”不如“疏”想要电动车不上楼 小区建充电桩是关键
羊城晚报记者徐振天
禁止电动车上楼充电近日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在电动车管理方面,物业公司是协调解决各方面问题的主体单位。5月18日,羊城晚报记者从广州多家物业公司了解到,当前居民的安全意识和社区的安全知识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社区电动车管理工作“堵”不如“疏”,处理电动车和充电桩供需不平衡的关系是解决电动车上楼充电问题的关键点。未来,新建小区设计应充分考虑设施安装及位置,电动车管理的问题有赖政府、物管企业、业主多方共建、共管。
安全知识宣传力度需加强
一石激起千层浪,成都某小区电梯内电动车起火并导致多人受伤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5月11日,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电动车管理,严禁在建筑内的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城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不过,通知发布一周,羊城晚报记者向多家物业公司了解到,在实际操作中,“禁止电动车上楼”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存在很大的困难。
首先,多家物业公司认为目前的宣传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居民对防火、灭火、自救等基本消防安全的认识,并制定电动车停放管理制度。”至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部分居民对电动车的安全意识薄弱,小区内没有设置固定停放电动车和提供充电的地方,大部分带电梯住宅都是实行门禁刷卡出入,物业并没有设置专人值守,因此不能完全阻止电动车上楼。
“物业无执法权,部分业主不遵守管理工作要求。”阳光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只能耐心、反复做好业主沟通工作,必要时从其家庭成员侧面进行沟通劝诫。”
“业主对于电动车使用的便利性要远远大于对其安全性的认知,加强对业户的宣传是必要手段。”记者从中海物业管理广州有限公司了解到,目前,中海物业采取大堂张贴海报警示、园区摆展、在业主群发布提示推文等措施进行宣传,此外,还会联合消防大队、物业协会举办消防安全进社区活动。
电梯引入AI智能摄像头
为了禁止电动车上楼,目前,也有社区应用了电梯内的AI智能摄像头“黑科技”,当识别到电瓶车进入电梯后,电梯便会停止运行。
广州万科物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已在万科欧泊小区的楼栋电梯试运行相关装置。“待通过试运行阶段,将有望在全市万科物业在管小区电梯安装使用。”
广州市至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安装智能监测装置防止电动车进电梯,可率先在条件成熟的小区推广。中海物业管理广州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同样支持大力推进在大堂门和轿厢加装智能监测装置。
小区建充电桩也面临难题
有专家指出,解决高层小区电动车充电难的问题,需要物业牵头布局,根据自身小区的特点,划定非机动车充电处,引入充电桩。在广州,一些社区划设了电动车充电区域,如在广州万科物业、广东晋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管辖的社区,设立有专门的停车位和充电桩,一方面便于管理,另一方面也为业主提供方便。不过,据记者观察,对比电动车和充电桩的数量,目前大多数小区的充电桩仍供不应求。
处理好电动车和充电桩供需不平衡的关系是解决“电动车上楼充电”问题的关键点。在广州锦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辖的社区,为规范电动车停放管理打了很长时间的“持久战”,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之前因设施配备不足,做得更多是‘堵’,宣传、督导、管理,但效果不好,服务部去年引进相关充电桩公司,安装了120余组充电插口,足够满足小区的日常需求。做好基础整改后再进行宣传疏导,效果大大提升了。”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社区都有足够的空间和经费增设充电桩设施。据阳光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反映,设置充电桩需要占用绿化区域,部分无电动车的业主意见较大,甚至会出现联名投诉的情况。广州市至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也反映:“有些老旧小区根本就没有停放电动车和安装充电桩的位置。”奥园物业则指出,有的社区室外安装场地预留较少,考虑到防火分离或其他突发情况,充电桩设置位置不容易满足,对于地下电动车车库,据奥园物业相关负责人反映,因坡道和拐弯地形不便电动车出入,多数居民不愿意停放到车库。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多家物业公司负责人指出,有条件的小区可以引进专业的充电桩运营单位,积极与小区业委会、开发商或居委会沟通,确定电动车停放点并安装充电桩,合理收费,分摊成本,同时在停放点配备必要的消防备、加强巡查工作;对于停放和安装条件差的小区,可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进行改建、增建;对于实在没地方安装充电桩的小区,相关部门可考虑在有条件的市政道路或公共区域设置适当数量的公共停放点和充电桩。
据中国自行车协会发布的数据,到2020年年底,中国的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接近3亿辆。“目前国家提倡绿色出行,所以未来电动车的数量和停放空间需求会不断增加。”中海物业管理广州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建议:“新建小区设计时应充分考虑设施安装及位置,电动车管理的问题希望各方参与、各尽其责,政府、物管企业、业主多方共建、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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