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业协会:建筑内公共区域严禁停放电动车
羊城晚报讯记者12日从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市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相关事项,该协会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车的管理,严禁在建筑内的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同时,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引导居民将电动车停放在指定停放地点,电动车充电应在相关部门指定区域进行充电。对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制止,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履行向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报告的责任,并保留证据。
此外,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项目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引导居民规范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对服务范围内电动车定点停放区域的充电线路、装置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并报告安装运营单位等相关部门,并做好区域防患警戒隔离。”广州市物协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重点加强消防通道、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定点停放区域的安全巡查,建立巡查台账。(马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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