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不得留书面作业

新快报 2021-05-10 01:32

广州市教育局提醒报班“四查看”

新快报讯记者罗清峣通讯员穗教宣报道日前,各地通报多起校外培训机构涉嫌超前超纲培训、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超期违规收费等违法行为。为此,广州市教育局做出提醒,家长在给孩子报班时,可以做到“四查看”。

一是查看收费管理。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二是查看教师资质。培训机构应将教师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其网站及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三是查看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不得举办、受托举办或变相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测试活动。

四是查看培训时间。培训时间不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不得留书面作业,不得向家长和学生做培训效果的保证性承诺。

家长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xwpx.moe.edu.cn)查询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或登录广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gz.gov.cn/)查询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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