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动物防疫法5月起施行,广州警方建议: 市民可使用电子养犬登记证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陈绵钦 通讯员 公新文) 5月1日起,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施行,第30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近日,针对市民关心的文明养犬问题,广州警方建议市民使用电子养犬登记证,电子养犬登记证与实体养犬登记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警方温馨提醒
1.广州警方建议市民使用电子养犬登记证(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查询展示),电子养犬登记证与实体养犬登记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的,应当用犬绳牵领犬只,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3.养犬登记证逾期的,养犬人可以通过“广州养犬服务通”微信小程序或前往辖区动物服务机构办理犬只续期事项,通过线下自取(地址为对应辖区的政务服务中心,根据饲养犬只的地址确定。下同)或快递方式(根据养犬人填写的快递地址。下同)领取实体犬牌。
4.犬只未登记,养犬人可以通过“广州养犬服务通”微信小程序或前往辖区动物服务机构办理犬只登记事项,审核通过的,通过线下自取或快递方式领取实体犬牌。
5.因近期办理养犬登记、续期等事项的市民较多,服务可能出现延误的问题,目前有关部门正抓紧优化,敬请市民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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