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审计局:全市14个项目适用容错机制 为敢担当干部撑腰
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敢于亮剑,同时在审计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鼓劲撑腰,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在4月29日的广州市政府部门定期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审计局透露,2019至2020年,全市适用了容错机制的项目有14个,充分发挥了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坚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
广州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董学士表示,牢牢把握既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要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要求。
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2017年,广州市审计局在全省审计机关率先制定《广州市审计局关于审计工作支持改革创新宽容失误的实施意见》。2019年进一步研究规范审计容错流程,制定了《关于完善审计容错程序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审计工作支持改革创新、为担当者担当的政治责任。2019年以来,审计局严格执行审计容错程序,坚持凡审必严,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敢于亮剑,同时在审计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鼓劲撑腰,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他强调,坚持让容错机制在阳光下运行,有效防止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确保了容错机制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2019至2020年,适用了容错机制的项目有14个,充分发挥了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让干部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要考虑到“改革本身要担风险,创新需要不断试错”,充分发挥容错机制的导向作用,让担当有为者放下包袱,让违法乱纪者受到惩戒,推动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尚。
董学士表示,审计容错机制主要适用于被审计单位的干部在改革创新、落实政策、破解难题中因先行先试、敢于担当而出现的失误、过失、过错与偏差,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等一般性、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为审计对象清晰划定了安全线,能够更好地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在容错机制适用上,严格容错程序制度的执行,对审计发现的适用容错机制的问题,坚持集体研究、过程记录完整可追溯等原则,通过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让容错机制的适用在阳光下运行,有效防止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确保了容错机制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
在适用的情形方面,主要鼓励干部改革担当,敢闯敢试,主要情形包括:在推进改革中,开展无先例的探索性工作或创新性工作,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工作失误或未达预期效果的;在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过程中,制定实施相应的制度措施,对局部或短期利益或具体工作有一定影响,但有利于全局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在招商引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过程中,积极作为、有效服务,非主观原因出现工作失误的;在处置突发事件或执行急难险重任务中,主动作为、临急处理,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的;在化解矛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中,客观评价和处理历史问题,积极作为、破除障碍,违反一般规定的等情形。
他表示,审计机关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把容错落到实处,鼓励干部敢闯敢试,弘扬广州敢饮“头啖汤”的精神,不断改革,敢于担当,锐意进取,创造出更多的广州经验。
“十三五”时期,全市审计机关累计审计1612个单位,促进增收节支29.42亿元,被采纳审计建议2860条,推动健全完善制度572项,为促进广州高质量发展,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作出积极贡献。
南方日报记者朱伟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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