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颜悦色起诉广州两家公司不正当竞争 一审判决获赔170万

新快报 2021-04-27 01:08

新快报讯记者陆妍思报道4月26日是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微信号当天发布,“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侵权一审判决结果,“茶颜观色”败诉,赔偿170万元。

2013年,“茶颜悦色”创始人吕良在长沙开了第一家店,并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因为商标注册流程繁琐,“茶颜悦色”到2017年才完成商标注册,耗时2年,涉及到35类及4302类图文商标和30类文字商标。“茶颜观色”商标注册则诞生于2008年,一直处于闲置状态。该商标几经转手,2018年,由广州洛旗餐饮有限公司(简称“洛旗公司”)获得商标专用权。2017年至2019年期间,洛旗公司陆续在长沙、株洲开设了多家“茶颜观色”奶茶店,并授权相关奶茶店使用“茶颜观色”商标。

2020年4月,“茶颜观色”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将茶颜悦色起诉至法院,结果被法院驳回。2020年8月17日,茶颜悦色所属的湖南茶悦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原告,状告洛旗公司、广州凯郡昇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刘琼饮品店使用与原告相同或近似装潢标识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认为,“茶颜悦色”茶饮料经过网络推广,系网红饮料、长沙名片,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门店店招、室内标语、室内海报等元素共同构成的组合体经过持续宣传和使用,与原告茶饮产生了紧密的联系,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为有一定影响的装潢。

洛旗公司、凯郡昇品公司广告宣传中的店招、室内标语海报、饮品菜单、集点卡等元素与原告装潢相同或近似,构成不正当竞争。刘琼饮品店系洛旗公司的加盟商,故其与洛旗公司属于对原告相同或近似装潢的不正当竞争。

2021年4月22日,天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洛旗公司、凯郡昇品公司停止在全国范围内与茶悦公司相同或近似装潢的广告宣传、加盟许可招商宣传、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洛旗公司、凯郡昇品公司共同向茶悦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50万元,洛旗公司、刘琼饮品店共同向茶悦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0万元,同时要求洛旗公司、凯郡昇品公司刊发消除影响声明。

新闻推荐

广州队今日下午迎战山东队 打法互换?新瓶新酒新故事

休整了几天的广州队又将在花都体育场对阵山东泰山队。广州赛区纸面实力最强的两支球队,将在27日15:35迎来中超第二轮的焦...

 
相关阅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