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长处方怎么开?

广州日报 2021-04-23 04:30

文字整理/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周洁莹通讯员穗医保宣

问:我们日常听到比较多的是处方,那什么是长处方呢?

答:长期处方(简称“长处方”)是指具备条件的医师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开具的用量适当增加的处方。长期处方一般适用于临床诊断明确、用药方案稳定、依从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稳、需长期药物治疗的慢性病患者。长期处方最长一般不超过3个月。

问:广州医保是如何支持慢性病长处方的?

答:2020年,市医保局迅速响应疫情期间群众需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出慢性病长处方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减少参保人看病就医次数,降低感染疾病风险。享受本市高血压、糖尿病等医保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参保人,在二级及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经诊治医生评估可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同步支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至1个月。

问:为什么部分慢性病患者不一定能按最高限度开具长处方?

答:医生开具处方需要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关于处方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临床实际病情,在确定当前用药方案安全、有效、稳定的情况下,方可为患者开具长期处方。

开具长处方是针对每个人的不同病情情况的。例如,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的患者来说,药物服用都是长年累月的,根据情况,如果判断病人一段时间内血压、血糖控制得比较好,药物也没有调整,各方面情况都十分稳定,就可以开具长处方。而经过医生诊断,如果病人病情不稳定或者有变化,从临床用药安全的角度出发,医生则可能不予开具长处方,或者不予开具最长时间限度的长处方。

问: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能否享受医保慢性病长处方待遇?

已经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异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特就诊的,经诊治医生评估后,也可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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