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招聘骗取个人信息 转手贩卖给他人牟利五名被告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高获刑2年

羊城晚报 2021-04-21 12:23

羊城晚报讯记者董柳、通讯员刘娅报道:20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对蒋某等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进行宣判,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到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自2020年6月起,被告人蒋某、巫某、彭某、王某、刘某在广州市尖彭路某公寓A1115房,由蒋某担任老板,向他人购买58同城网站的账号,由刘某、王某使用上述账号在58同城网站上发布大量虚假招聘信息收集应聘者的公民个人信息,再由蒋某、巫某、彭某将刘某、王某二人所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贩卖给他人牟利。

经审计,蒋某等人非法获取、销售的公民个人信息(含姓名和电话号码)数量合计42790条。

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某、巫某、彭某、王某、刘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结伙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综合全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其余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通过招聘网站向企业发送电子简历的人越来越多。简历信息一般包含姓名、出生日期、住址、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等详细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均关乎个人信息安全,甚至关乎人身和财产安全,请应聘者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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