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诊疗或将放宽首诊

新快报 2021-04-06 01:39

新快报讯记者梁瑜报道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司司长毛群安日前向媒体介绍,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在对互联网首诊服务进行研究,以进一步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在满足群众就医需求方面的积极作用。

在此之前的2020年4月14日,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助推中小微企业转型。其中首次提到将首诊纳入互联网医疗、医保。文件指出: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载体,在卫生健康领域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和预约分诊制。其中,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主要有:河北省(雄安新区)、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六个省市。这六个省市将有机会率先试点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

但是在过去,互联网医疗曾严禁首诊。2018年9月,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意思是,如果是一个初诊的病人,查询不到任何病例资料的话,那么就只能建议他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建立了电子就诊记录以后,下一次如果是属于诊断明确的同样疾病在线复诊,那么医生可以给他提供相应的在线服务。

行业相关人士认为,由于新冠肺炎疫情,让政府部门释放了对互联网医疗更多的支持,包括放宽互联网医疗“首诊”。长远来看,互联网首诊的最大好处是解决医疗资源与实际需求间的错配,将一线大城市的优质医疗资源覆盖到基层、偏远地区。但是,互联网首诊之所以引发争议,主要是首诊风险过大,而医生会成为风险责任的主要承担者,会有较多顾虑。

广州一位皮肤科医生也对记者表示,就皮肤病来说,大部分皮肤病可以通过网络完成诊断需求,但有的皮肤病较为复杂,需要辅助检查,首诊就不宜通过互联网进行,还是会建议病人到线下首诊。

另外,怎么才算首诊、怎样归为复诊、不同医生看的算不算复诊、同一次患病不同医院看又算不算复诊,以及互联网医疗首诊能否医保支付等问题,还需要更多研究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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