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推销视频监控 173人被骗逾65万元 花都区法院对这宗招摇撞骗案作出一审判决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身着“警服”上门推销视频监控系统,声称与派出所联网,一有警情马上出警。小心上当受骗!近日,花都区法院对一宗招摇撞骗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
法院查明,2019年3月至2020年1月间,伍某华伙同肖某娟(另作处理)在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旗岭大街166号“新民商务大楼”402室经营“广州市中安技防科技有限公司”,先后聘请张某平等人为业务员,伍某铁、张某生等人为设备安某员,并身着形似警用执勤制服,使用带有警用标志的证件、文件,以及驾驶形似警用制式摩托车的方式,冒充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或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去到花都区废品回收站等地,谎称该公司的“视频监控联网报警系统”直接与110联网骗取对方信任,向李某、黄某等173名被害人推销该系统,从而骗取各被害人交纳相应数千元不等的高额费用。
经统计,该团伙共计骗得173名被害人656255元,其中伍某铁于2019年7月8日入职,在职期间的犯罪数额为424055元;张某平于2019年9月7日入职,在职期间的犯罪数额为212200元;张某生于2019年9月10日入职,在职期间的犯罪数额为208400元。
2020年1月6日19时许,民警在花都区抓获伍某华等人。据伍某华供述,监控视频的成本价是八九百元,推销价格是2800~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伍某华、张某平、伍某铁、张某生无视国家法律,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应依法惩处。
综合考量四人的犯罪手段、社会危害程度、退赔情况及悔罪态度等,法院判决,判处伍某华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判处张某平有期徒刑二年,判处伍某铁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判处张某生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追缴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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