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拟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丘敏华 通讯员 穗教宣) 昨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了《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总体要求、小学招生、初中招生、照顾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违规招生行为及其处理等内容。
对于备受关注的民办学校补录问题,《指导意见》指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在电脑派位和录取中,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以实行补录,由各区组织;具体补录工作细则由各区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发布。
对比往年,《指导意见》出台后义务教育招生将有哪些变化或调整?《指导意见》仅是对两文(即穗教规字〔2018〕3号文和穗教规字〔2020〕1号文)进行梳理整合,无较大调整,拟基本保留广州市2018年以来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做法和2020年国家对义务教育招生改革的新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也与穗教规字〔2020〕1号文基本保持一致。
《指导意见》在部分细节作微调和完善,分为三个方面:
公办小学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控制在5%以下
与穗教规字〔2020〕1号文保持一致,在“总体要求”部分拟适度增加招生工作原则性要求。包括:统筹公民同招;履行控辍保学责任、健全义务教育保障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要求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根据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的要求,结合广州实际,在公办小学招生部分拟明确:公办小学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必须控制在5%以下,并逐年减少;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优先发展公办义务教育;建立完善学位预警机制;落实减证便民要求和加强学籍管理等。
与穗教规字〔2020〕1号文保持一致,拟明确取消特长生招生和规范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要求,拟明确港澳籍适龄儿童少年群体入学的有关要求。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由各区结合实际办理
与来穗人员积分制管理有关政策和做法保持一致,对“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以积分入学方式申请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学位的”,拟明确“由各区结合实际按来穗人员积分制管理等有关规定办理”。
夏(冬)令营、设奖金违规争抢生源等纳入负面清单
对“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予以完善,拟将“面试、人机对话”“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国际课程班”等与招生相关行为,以及“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纳入负面清单范畴。
此外,广州市将继续对招生工作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违规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和教育公平,一方面加大违规招生查处力度、管好学校和校长,另一方面严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及其他第三方等主体参与招生的行为,一旦核实,一抓到底,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坚决遏制扰乱招生秩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破坏教育生态、违背教育公平的现象。
热点问答
问:民办学校招生电脑派位是由学校组织的吗?
答:民办学校招生电脑派位工作由属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民办学校不得自行组织电脑派位。广州市明确要求各区实施电脑派位时,需邀请公证机构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媒体记者或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电脑派位工作,确保电脑派位公平公正。此外,任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问:如何落实“公民同招”?
答:为最大程度保障学生和家长的选择权,广州市拟基本延续以往招生工作主要进程,分别明确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录取结果,安排公民办小学、公民办初中在同一天组织新生注册,由家长和学生自主选择确定注册学校,注册即确定学位。
政府兜底保障户籍学生公办学位。对于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但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学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各区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为其统筹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但最终统筹的公办学位不一定是原电脑派位或者对口直升学校的学位。具体安排由各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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