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他人饮酒还借车也要被判刑!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明知他人饮酒,还将自己管理的车交由他人驾驶,结果途中被交警查获。近日,海珠区法院对这名出借车辆的男子判了刑。
法院查明,2020年9月26日22时30分许,程某林在明知同案人程某乐(已起诉)饮酒的情况下,仍放任程某乐驾驶其管理的小型普通客车,当程某乐驾驶该车搭载程某林等人行驶至广州市海珠区某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同案人程某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3.4mg/100mL。
程某林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提交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院审理认为,程某林无视国家法律,明知他人饮酒,仍放任他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自己管理的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程某林当庭自愿认罪,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根据程某林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可对其宣告缓刑。法院判决,程某林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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