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因涉嫌袭警罪 被刑事拘留

增城日报 2021-03-30 09:55

本报讯 (记者黄丽萍 通讯员增公宣)2020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设立袭警罪,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就在刑法修正案施行后不到一个月,就有人以身试法,成增城袭警入刑的首例。

3月19日7时30分,增城交警正在新塘镇107国道府前路路口指挥交通,此时一名男子驾驶电动车搭载一名女子经过。该男子通行方向的信号灯是红色,却将车辆驶出停止线,并停在十字路口中央。现场民警上前进行劝导,示意二人下车把车辆推行到安全岛上。

待女子下车后,男子突然启动电动车,民警立即上前劝阻并对其警告,该男子非但不配合,反而加速拖拽民警企图硬闯逃离,造成民警腿部受伤。过程中,女子不断拉扯民警,对民警拳打脚踢。随后,辖区派出所民警到场支援,并将二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讯,嫌疑人谢某(男,32岁,广州人)、邹某(女,27岁,广州人)二人如实交代了抗拒民警现场执法,并袭击民警的事实。目前,两名嫌疑人因涉嫌袭警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法律尊严不容挑战,执法权威不容亵渎。市民群众如遇人民警察、公安辅警依法履行职责时,应积极支持、主动配合。警方对涉及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坚决予以打击,依法严惩。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闻推荐

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增城区新冠疫苗 大规模人群接种工作的通告(第1号)

随着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持续推进,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增城区将进一步开展新冠疫苗大规模人群接种工作。为有序组织...

 
相关阅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