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无障碍出行清障,“监督+”守护城市文明与温情
今年1月开始,广州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和南方都市报联合发起对“问题”无障碍设施的线索征集。近日,南都民调中心、记者帮与多位残障人士共同走访广州部分场所无障碍设施,调查发现广州市内不少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由于设计不合理、缺乏维护等原因,残障群体实际使用时存在无障碍设施被占用、坡道能下不能上、无障碍通道难寻等问题。
无障碍设施有障碍,而且障碍还很大。而无障碍设施的缺乏和使用不便,无疑是制约残障人士出行的核心堵点。
此番广州两级检察机关与南都的合力联动,就是要在城市治理的细微处下功夫,尽最大可能提高信息反馈、线索集纳的效率,发现城市治理的痛点、难点,督促有关部门即时予以跟进、完善。舆论监督与检察监督都是现代社会运行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监督触角,但却从来不是各行其是、互不往来的状态,“媒体报道呈现问题,检察机关介入调查”的常规互动,于公众而言并不鲜见。不同之处在于,此番检媒关注无障碍通行的联合发力,是将零散、个案的沟通予以更加集中的问题化和机制性呈现。
脱胎于民诉法公益诉讼条款的诸种个案类型实践,已经不再局限于环境污染、消费者维权等有限的法定列举,检察机关作为探索公益诉讼的主力,正在对其他越来越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现象开展工作。此次专项监督正是源于公益诉讼的具体制度探索。如广州市检的工作部署,为期数月的专项行动将督促有关行政部门积极履职,这背后对接的就是行政公益诉讼以及诉前检察建议等公益诉讼方式。很大程度上,检察公益诉讼的发力在庭外,逐一找到无障碍设施的施工、设计、验收以及责任主体,查明原因、寻找可行的解决思路,督促有关单位有效化解和打通无障碍出行的现实困难,不仅是与舆论监督的密切互动,更是对社会公众关切的即时回应。
随着城市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优化,各种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在增多,但真实的使用频次、体验质量却为何依然不尽如人意?只在项目验收阶段才引入的残障人士体验环节,事实上已经很难改变某些前期不合理的设计与格局,它们可能真的只是设计者和施工者所“认为”的无障碍设施,但却无法成为残障人士等使用者“认可”的无障碍设施,这可能是制度执行层面必须要即时予以修正的bug。
在广州市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规定中,听取残疾人团体意见、建议的要求多次出现在项目规划、设计和施工诸环节,并不仅局限于项目验收一端。而对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和执行偏差,客观上导致了残障群体对无障碍设施前端的介入乏力,鲜有验收环节“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和办理备案手续”这样措辞明确的否决权设置,将残障人士立场、视角与体验,从规划、设计到施工、验收的全过程引入无障碍设施,残障人士作为无障碍设施的日常使用者、依赖者,就必须要拥有对无障碍设施可行性、完成度的一票否决权。
徒法不足以自行,《广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施行已大半年,借助检媒联动,有关方面迫切需要组织一次对规定执行状况、质量的全城检讨,对那些已建、在建“只是看起来像”的城市无障碍设施做一次全面的摸排与评估。能修正的修正,甚至不惜推倒重来、回炉再造,针对规划中的待建无障碍设施方案,要确保残障群体真实、有效的话事权,让无障碍出行不再是残障群体可望不可及的一种奢求。
尊重、满足残障群体出行的愿望,并为其提供便捷化服务,此番“检察+南都”的治理路径探索,希望可以为城市的文明与温情守住底线,给社会的良性互动与高效协同贡献南方治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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