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晚报道引起代表关注,全国人大代表林勇:有患者“15天被出院” 望明确出院医疗标准
林勇
文/图羊城晚报记者张璐瑶实习生许张超
“《羊城晚报》曾以《一位89岁老人的最后44天:严重中风后被迫辗转四家医院》为题报道了一例典型事例。”日前,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广东省委会副主委、华南师范大学教授林勇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说,近几年,广州市时常爆出医保患者“15天被出院”。他建议,明确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出院和转院标准,建立明确的“出院纠纷解决机制”。
问题
慢病老年病患或治病难
林勇在调研中发现,有相当数量的广州市内医疗机构要求医保患者住院最多不得超过15天,超过就得出院或转到别的医院,或先出院10天左右再住进原医院。在林勇看来,“15天被出院”侵害了参保人的合法权利,减损本应享有的医保待遇。
“慢病、老年患者转院后还得再做一堆检查,不仅浪费国家支出,还会造成过度治疗。”林勇说。
建议
明确并公开医疗标准
“15天被出院”为什么盛行?林勇调研发现,国家、省和市都不存在类似规定,广州市卫健委、广州市医保局也曾回应没有这样的规定。很多群众反映,这往往是医院的内部规定,“到达医保限额”和“病床周转率考核需要”是两大硬核理由,系为了避免一些人将医院当成“养老院”。
在林勇看来,该现象主要有两个成因:一是缺乏可资识别的出入院标准。二是出院争议处理程序和惩治违法行为规定模糊不清,相关处罚条款的设计也不够严密。
林勇说,国家急需对医疗保险行业进行深入研究,必须明确并公开对大病、重病、慢性病、老年病人的医疗标准。他提出,去年广州市推出的“穗岁康”医疗保险就是个好范例,建议在有条件的地方推广。
他建议,明确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出院和转院标准;建立明确的“出院纠纷解决机制”,由政府主管部门设立一套争议解决程序,畅通患者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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