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办法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马泽望 通讯员 廖培金) 日前,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印发《广州市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分类管理。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简化登记程序,成立登记时可不提供验资报告,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村(居)民委员会给予场地支持的,活动场所可作为注册场所,多个社区社会组织可在同一地址办公。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实施管理,其中规模较小、组织较为松散的社区社会组织,由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
为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办法》鼓励街(镇)、村(居)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站等场所建立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基地),做好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管理,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保障,指导和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措施,委托社区社会组织承接办理下沉基层的公共服务事项。有条件的区、街道(镇)还可通过设立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资金或社区基金,
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市已培育2万多个社区社会组织,平均每个城市社区拥有10个社区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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