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瓦片掉落砸伤人,谁来赔? 下元岗社区调解员圆满调解,房东和店家共同签订赔偿协议
今年1月的某天,街坊王华(化名)到天河区下元岗某食肆店买东西。排队等候时,楼顶瓦片突然掉落,小王的头部被砸伤了。受伤的小王被送去医院治疗,并留院观察了3天。
突遭横祸谁来负责?事后,小王要求食肆老板刘明(化名)和该店所在楼栋的房东陈强(化名)赔偿医药费、营养费和误工费。尽管三方私下就如何赔偿履行责任问题进行了初步协商,但彼此都担心对方事后反悔,于是来到下元岗社区居委会请求调解。
接到群众来访,下元岗社区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热情接待了小王一行人,并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及各方的诉求。调解中,元岗社区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成三方达成协议:店家刘明和房东陈强共同一次性赔偿受伤者王华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万元,此后,王华不再就此事以其他任何理由再要求赔偿、补偿或者主张其他任何权利,双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在社区居委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最终三方签订了协议。
对于社区的调解,三方都表示满意以及感谢。下元岗社区居委会主任谭淑明表示,在社区的日常工作中,时常会遇到居民之间发生矛盾纠纷的事情,社区都会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积极创建和谐社区。微社区e家通记者 李丹
高空砸物伤人建筑物所有人等应承担侵权责任
在下元岗社区调解员的介入下,虽然此次的砸伤事件已圆满达成和解,但这其中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如果有街坊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对此,元岗街下元岗社区法律顾问、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朱卓媚律师带来以案说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朱卓媚介绍,在本纠纷中,房东陈强(化名)为房屋所有人,店面老板刘明(化名)为房屋的使用人、管理人,两人在不能证明自己对王华的损害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应承担瓦片脱落、砸伤王华的侵权责任,并对王华在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予以赔偿。
朱卓媚表示,在日常生活中,高空抛物,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为保障市民“头顶上的安全”,律师建议,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关注建筑物和物件的安全问题,尽可能避免损害发生,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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