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成功打造国家级典型案例8个、广东省级典型案例4个 锻造检察精品 做好时代答卷
南沙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东蓊就梁某某等人涉嫌行贿罪系列案出庭支持公诉
南沙区检察院综合运用先进勘察和检测技术交互督促整治被侵占的河道
文/图羊城晚报记者董柳
通讯员何嘉丽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办案是检察机关最好的名片。
近年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求细求实求极致”理念贯穿法律监督全领域全环节,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疑难、复杂、新型案件,成功打造出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典型案例26个。其中,国家级典型案例8个、广东省级典型案例4个、广州市级典型案例11个,获得领导批示、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3个。
这些典型案例,是广州南沙检察人交出的新时代检察答卷的一部分——
用求细的“耐心”,瞄准精准监督
如何对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曾是摆在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面前的一道难题。
2018年12月25日9时许,“90后”无业青年吴某某进入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北流村北流路的被害人梁某某家中,盗窃其钱包一个(内有现金人民币128.5元)、身份证一张、医保卡一张、卡片四张(会员卡、购物卡)等物品。吴某某被抓获后,他所盗窃的钱包、身份证、医保卡、卡片和花费剩下的现金人民币57元等物品均返还梁某某。经鉴定,吴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南沙区检察院审查全案后认为,吴某某因入户盗窃而涉嫌构成盗窃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且有坦白、部分退赃、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初犯、偶犯等法定、酌定从轻量刑情节,拟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吴某某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认罪认罚时“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为保障吴某某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南沙区检察院将其认罪认罚的具结过程记录在案,并听取其辩护人的意见,制作《特定被告人认罪认罚确认书》。2019年7月10日,南沙区检察院向吴某某及其辩护人出示了《特定被告人认罪认罚确认书》和《证据开示清单》,并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辩护人核实相关文书后,同意检察院对吴某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处理意见,并签署了《特定被告人认罪认罚确认书》。当天,南沙区检察院在吴某某辩护人的见证下,依法对吴某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并现场宣告。
南沙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东蓊介绍,该院坚持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应用尽用的原则,针对认罪认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法律操作空白,主动细化和完善了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认罪认罚程序规定,既保障认罪认罚制度落实落细,又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立法精神。该案后来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求细”还体现在细致引导侦查上。针对人数众多、犯罪事实复杂、办理难度大的案件,南沙区检察院发挥专业特长优势,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细心细致说明补充侦查事项和理由,督促公安机关及时补充相关证据,夯实证据链条。在该院办理的阳某某侵犯著作权案中,南沙区检察院从四个方面提出退查提纲,并详细就退查事项、退查理由进行论证说理,全面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有力打击犯罪。该案入选2019年度广东省版权十大案件、2019年广州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精品案例。
用求实的“初心”,彰显公平正义
办案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南沙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凌锋介绍,针对基本犯罪事实清楚但欠缺部分补强证据的情形,南沙区检察院采取“双轨并行”补侦方法,除了引导侦查机关补侦,还探索实施自行补证,提高办案效率。针对公安、监察机关移送案件遗漏罪名或定性不当的情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认定案件性质,对漏罪、漏犯主动追诉,有力彰显检察机关打击犯罪的力度和决心。
在梁某某、罗某某、胡某某涉嫌行贿罪系列案中,南沙区检察院受理监察委移送的案件后,经自行补充侦查,将梁某某、罗某某涉嫌行贿罪改变为单位行贿罪,追诉涉案二公司,彰显检察机关精准公诉和诉讼监督的职能。该案2020年入选“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
办案实效是检察机关需要考量的另一大因素。在违法占地类行政非诉案件中,退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的行政处罚容易导致被执行人对立情绪激烈,强制执行则容易导致矛盾激化。这种情况下,南沙区检察院加强与被建议行政机关沟通,及时了解案件动态,和行政机关共同开展对被执行人的释法说理工作,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减少矛盾激化,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确保案件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例如,在黄某农田违法建设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中,久拖三年未决的行政处罚,在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合力下,促使被执行人自行拆除涉案农田上的违法建筑,并开展复耕复绿工作,因办理效果良好,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
检察办案还要顾全大局实际。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南沙区检察院落实最高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主动作为的工作要求,办理涉企涉劳动者民事纠纷案件,注重平衡好企业需求和员工权益,同时坚持法律监督与保障复工复产并重的原则,避免行政处罚、诉累等对企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有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如该院办理的麦某公司欠薪非诉执行监督案,该公司违法拖欠薪资行为已引发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该院成功为员工追回拖欠薪资共45万余元,促成劳资双方达成和解,有效减少疫情影响企业发展的不稳定因素,该案入选《广东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疫情防控工作特刊。
用求极致的“匠心”,提升检察品质
2020年10月,南沙区检察院督促区某局等单位履职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典型案例”。这是一宗以听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案件。
南沙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宇筠介绍,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为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解决多个单位的职能与职责交叉问题,南沙区检察院组织召开相关领域专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关单位及公共利益被侵害的相关主体代表等多方参与的公开听证会,充分调查核实情况,广泛听取意见,深入释法说理,将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以听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在南沙区检察院督促区某局等单位履职案中,针对辖区12个行政执法单位未履行对盲道建设、养护的监管责任情况,南沙区检察院邀请建筑学专家、行政法学教授、人大代表等召开听证会,为探讨盲道整改措施提供智力支持。
科技手段则给求极致的“匠心”注入了科技动力。近年来,南沙区检察院运用科技手段,综合运用卫星遥感、卫星图斑等技术锁定涉案区域及作案时间,运用无人机航拍勘查和快速检测技术有效排查是否存在危废污染,利用无人机航拍解决特殊场景案件“回头看”问题。该院办理的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和快速检测等技术交互督促整治侵占河道行政公益诉讼案,便综合运用了上述前沿技术,破解涉案区域位于河道中部且面积广阔的取证难题。该案后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技术支持”典型案例。
此外,在提升办案品质上,南沙检察院积极探索港澳司法规则衔接,在全省率先探索关联案件和类案强制检索机制,有效防止同案不同处理的问题,系统实施以来未出现撤诉、法院判决无罪案件的情况,2020年该院刑事检察“案-件比”下降至1.13,为全市最低,相关经验被最高检《检察改革动态》推介;该院还在全国率先打造集取证规范、评估便捷、部门协同、督促修复于一体的“海洋公益诉讼新模式”,相关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守护海洋”专项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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