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男子殴打民警 成为黄埔区涉嫌袭警罪第一人

新快报 2021-03-24 12:17

新快报讯记者林钢威通讯员杨晓虹报道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袭警罪”等新罪名单独设立,备受社会关注。近日,一名涉嫌酒后驾车的男子不仅不配合交警执法,还殴打民警,涉嫌袭警罪,被广州黄埔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成为黄埔区涉嫌袭警罪的第一人。

3月10日4时许,黄埔公安交警大队在黄埔东路沧头路口开展查酒驾执法。执勤民警示意一辆白色小车停车,依法要求司机秦某(男,33岁)接受酒精检测。在执勤民警多次警告下,秦某仍拒不配合,并殴打民警,致执勤民警手部受伤。

经检测,秦某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5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审查中,秦某对其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秦某因涉嫌袭警罪已被黄埔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闻推荐

全省1300万志愿者书写新时代雷锋故事2021年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行动月启动

2020年5月,广州黄埔区水灾救援受访者供图文/羊城晚报记者鄢敏通讯员岳青今年3月5日是第58个全国学雷锋纪念日、第...

 
相关阅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