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农业领域违法行为最高奖励30万元
新快报讯记者高镛舒通讯员穗农轩报道3月12日,记者从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获悉,《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举报农业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下称“新《办法》”)已正式实施。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农业违法行为,新《办法》提高了举报奖励标准,举报人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新《办法》指出,凡是发生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被举报的对象属于广州市农业农村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下列领域违法行为:农业生产资料(农药、种子、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等)监管;农产品生产监管;畜禽屠宰监管;动物防疫检疫;渔业管理及水生野生动物管理等六类违法行为,市民均可向广州市农业农村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后,根据新《办法》确定的不同标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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