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乡低保最低标准提升为每月1087元

增城日报 2021-03-24 11:13

本报讯 (记者熊伟鹏 臧晓)记者获悉,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民政厅日前印发《2021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下称《标准》),分四类地区制订广东城乡低保最低标准。

根据《标准》,与2020年相比,2021年广东以3.5%增幅提高四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和补差水平最低标准,并保持在全国前列。其中广州、深圳等一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087元。

省民政厅要求,各地在收到《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要制订并公布当地的城乡低保标准,报省民政厅备案。各地统一制订发布各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不得低于省制订的最低标准和当地现行标准;农村低保提标幅度不得低于城镇,逐步缩小城乡间、区域间差距,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统一低保标准。各地要将完善城乡低保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确保城乡低保制度的平稳运行。

2021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各地应对未达标的月份按当地政策批准实施新标准当月的低保名册予以补发,其中,2021年新纳保的低保对象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

新闻推荐

广州市华南农大生物药品有限公司:努力建成全国领先的 现代化兽用生物制品生产基地 科技创新企业风采

广州市华南农大生物药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是一家专业从事预防、诊断、治疗用兽用生物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

 
相关阅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