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反约定 公司可否要求违约金?
社区法律
前段时间,来自海珠区的小李向单位提出辞职,但是单位拒绝了小李的离职申请并称小李正在接受培训,根据约定,如果小李需要离开,需要支付公司十万元的违约金。
单位出钱让员工参加学习,员工学成后离开本单位,违反了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约定,是否需要赔偿?记者采访了参与本次案件受理的广东永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海幢街社区法律顾问郭婉莹,一起来听听她的建议。
据郭婉莹介绍,小李是2018年入职到该公司,成为该公司一部门组长。在2019年,公司与小李签订协议,约定公司出资带小李到某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小李在从接受培训之日起必须为公司提供为期五年的服务期。如果违约,小李需要支付相当于培训费用十万元的违约金。小李接受了两期培训之后,于2020年9月底提出了离职申请。公司拒绝小李的离职申请并称小李现在正在接受培训,根据约定,如果小李需要离开,需要支付公司十万元的违约金。
由于双方协商不成,小李自行离开了公司,公司也拖欠了小李一个月份的工资未予发放。在2020年12月,公司对小李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小李支付十万元的违约金。
郭婉莹介绍,庭审过程中,公司还提供了其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培训协议以及支付培训费的单据和发票。但是签订协议的对方并非是培训机构,而是第三方公司。而且发票明细写的并非培训费用,而是咨询费用。对此小李就提出了质疑,认为公司没有实际支付培训费。
仲裁委在对案件情况审理案子之后,也裁决驳回被申请人即小李原公司的全部仲裁请求。
律师点评
用人单位须举证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郭婉莹介绍,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仲裁委认为,如果双方确实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并且用人单位为此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为劳动者提供业务培训,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但是在本案中,用人单位未举证提供了培训费用。仲裁委不予采纳其主张,最终驳回其全部仲裁请求。
郭婉莹介绍,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法律认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但是同时也对服务期规定得比较严谨,用人单位为此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是主张违约金的基础。
“在本案中,因为小李的用人单位没有举证证明提供培训费用,仲裁委无法支持其主张。”郭婉莹建议,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的时候,必须要完善各方面的手续。而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约定了服务期的时候,也要遵守服务期约定,诚信为本,否则,在用人单位提供了费用,并且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之时,劳动者违反双方关于服务期约定的,劳动者需要为此支付违约金作为代价。微社区e家通记者 蔡晓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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