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未牵绳不听劝还打人?拘了 公园遛狗不牵犬绳犬主罚款50元,殴打他人犬主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元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陈绵钦 通讯员 施桂鸿 邱礼宏) 公园里遛大型犬只,不牵犬绳,对于市民的劝阻,竟拳打脚踢,甚至拿刀威胁。近日,一名犬只主人被广州越秀警方依法处予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元。
3月11日18时,广州越秀警方接到市民赵先生报警,称其与家人经过越秀北路东濠涌草地小公园时,因劝阻一遛狗没有牵犬绳的群众,遭到该犬只主人的追打和持刀威胁。
接到报警后,越秀警方立即派出民警到场处置。经了解,报警人赵先生与家人途经上址时,看见有人遛狗且没牵犬绳,正在和一只大犬玩飞盘。该犬只体型较大,惊吓到其小孩。于是赵先生就上前劝导犬只主人,请其为大犬套上牵犬绳,避免影响他人。而此时,另一名犬只(同样未牵犬绳)主人趁赵先生不备,从背后动手打了赵先生两下,并从身上拿出疑似裁纸刀状物体威胁,随后驾驶电动车带着犬只离开了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将犬只主人刘某以及报警人赵先生带回派出所处理。
经查,犬主刘某为犬只办理了犬牌,其遛狗不牵犬绳的行为违反《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被依法罚款50元,并向报警人赵先生赔礼道歉。
3月13日上午,民警在白云区同德围将逃离的另一名实施打人及威胁的犬只主人叶某(男,50岁)抓获。经查,叶某对3月11日在越秀北路东濠涌草地小公园殴打他人和威胁他人一事供认不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越秀警方对叶某威胁他人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七日、收缴作案工具小刀一把;对其殴打他人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五百元,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
警方温馨提醒:养犬需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养犬登记证》,为了您的爱犬、您的家人及他人的安全,请为犬只定期注射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门须系犬绳,防止犬只暴冲、惊扰、扑咬等情况,并随身携带垃圾袋,及时清除犬只粪便。禁止携犬进入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请市民群众自觉做到依法文明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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