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这些地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新快报 2021-02-10 00:56

新快报讯记者黄嘉丰报道2月9日,广州市召开春节安全服务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消防的情况和保障措施。

据了解,广州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审批把关,严格核查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现场安全条件,组织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统一培训考核。今年全市发证零售店点共计138个,零售店点数量逐年递减。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詹少卿表示,春节前夕多部门联动,打非成效显著。应急、公安、交通、市监、供销总社等部门主动联手,建立市、区两级烟花爆炸“打非”联动工作机制。截至2月9日,广州共打掉非法储存窝点59个,没收非法烟花爆竹51.19吨,立案11宗,拘留20人。

目前广州哪些地方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詹少卿介绍称,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中心五区范围内,以及花都区番禺区黄埔区从化区增城区部分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下列及其周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商场、市场等;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以及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机动车停车场等场所;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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