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四年的孩子 发现不是亲生的
新快报讯记者黄嘉丰通讯员刘娅报道养了四年多的孩子,发现自己不是亲爹。新快报记者2月3日获悉,近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宗案件,判决涉案女子返还54个月的抚养费64800元等费用。
陈先生与林女士同居期间,林女士于2015年5月生育非婚生儿子小陈。林女士出院一个月后以办理出生证为由离开失联,小陈便一直由陈先生抚养。至2018年6月,陈先生与小陈做的亲子鉴定显示两人间无血缘关系。后林女士在2019年11月将小陈带回抚养。
白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先生并非小陈生父,不负有抚养的法定义务,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以为小陈为其亲生子并对其进行抚养,造成自己现存财产减少,利益受损。林女士作为亲生母亲,应承担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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