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类行业可利用住宅进行经营场所登记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吴瑕) 今后,在广州创业,从事电子商务、无实体店铺的网络交易服务、咨询策划、工业设计、股权投资、咨询代理等无污染、无安全隐患行业,可以通过住宅作为场地使用证明,凭场地使用证明办理注册登记。日前,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在官网发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的意见》(下称《意见》)。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意见》结合广州市实际进一步放宽全市商事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条件。其中,进一步放宽“一址多照”,明确经房屋产权人或其授权经营管理方书面同意,允许多个商事主体将同一地址登记、备案为住所或经营场所,但分公司的经营场所与隶属总公司的住所(经营场所)不能为同一地址;进一步放宽“一照多址”,明确本市登记的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住所以外本市范围内增设经营场所,可不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但应当向商事登记机关备案。同时,《意见》提出,属于五种情形的住所、经营场所,申请人可提交有关部门(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作为场地使用证明,凭场地使用证明办理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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