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证书遗失补发公告

增城日报 2021-01-22 11:16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成满胜,遗失位于荔城街庆东村曾村社,土地证书编号:01250104345。对上述书面材料登报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由申请人送达我所,过期我所将核准登记,并将申请人的有关资料报送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颁发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公告单位:增城区荔城国土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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